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优秀年轻干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施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1323”工程的实际,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数量
我市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溪籍大学本科生、研究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是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2013年全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名额120名,其中省计划分配名额43名、我市计划选聘名额80名左右。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我市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2013年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参加我市选聘的人员,应首先按照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发布的《关于2013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20号)的要求,到毕业院校党委组织部参加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省外高校毕业生填写《2013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可直接报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之后,登录本溪人才网下载《2013年本溪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报送本溪市委组织部(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市委组织部304室,邮编117000),申请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报名参加本溪市选聘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4日。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申请表》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选聘资格。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在省选聘考察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将在其他报名参加本溪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市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决定聘用。市委组织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4.岗前培训,签约派遣。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我市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在市委党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市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以及创业等方面知识。培训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期间,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我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照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并按月发放。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2.在村任职期间,比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3.服务期满后,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4.被我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我市参保事业单位和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缴费年限与在村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5.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管理和服务
我市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1.落实岗位,接转关系。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2.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区)委组织部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3.提供条件,做好服务。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要完善乡村或街道干部、农技人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带制度,帮助他们熟悉农村情况,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克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实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安全责任制,县(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高校毕业生提供“热线电话”,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五、组织实施
我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共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本溪市委组织部报名咨询电话:0414-2897655。
2013年本溪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