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学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在主楼第二会议厅召开。副校长陈涛主持会议,人事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高等教育研究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学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确立了学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领域和核心关节,理顺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是学校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面落实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务必抓住两个核心环节:一是教育主管部门下放的权力要“接住、接稳”,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二是学校下放二级单位的权力要“放准、放好”,深化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
会议要求,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立足学校实际,着眼于学校“十四五”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与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制定下一步的“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措施。
学校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全面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 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7〕64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推进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工作。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健全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一流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建设目标。(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