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修订工作,11月21日,学校在主教学楼2018会议室召开质量标准文件修订工作推进交流会。党委副书记李健、常务副校长靳晓光、副校长陈涛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教务部、人事处、科研部、学生事务部、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常务副校长靳晓光主持会议。
会上,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邹亮对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文件制修订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构建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汇报,重点对质量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反馈,并针对问题给出具体建议。
会议指出,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高效运行、夯实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高等教育的相关标准、规范、政策和要求,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到学校标准,力求标准的前瞻性、实用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会议针对质量标准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要注意质量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本身应当合规和合法,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要有出处和来源;二要注意质量标准的科学性。本次的制修订工作要符合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由1.0向2.0升级的总体要求,要贯彻系统化构建思路,体现标准的优化与升级,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服务;三要注意质量标准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各级指标逻辑构建、标准内容界定和阐述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合理设计、精准把握标准的内涵和外延;四要注意质量标准的操作性。各项标准要能够落地执行,能够对实际工作具有切实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真正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会上,与会人员还对各项具体标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为进一步提升质量标准文件制修订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供稿: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初审:邹亮
复审:张靖
终审: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