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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要求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

      即日起,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调整为季度结项,每季度末由学校汇总教师申报的结项材料,集中到省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地方现场报送结项材料。

      本次报送时间10月23日9:00-11:30 13:30-16:30。下次结项时间为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通知相关教师提前一周准备好结项材料并上报科研部,确保按时做好结项报送工作。

      同时,结项材料调整为以下内容:

      1.纸版材料1份:结项申请书、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免鉴定佐证。

      2.电子版材料:结项材料PDF(将盖章后的结项申请书、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结项汇总表Excel(2024年10月修订版)。另,著作类成果,只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首页、标注项目号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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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类项目结项:

       1.高校思政专项结项,学校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厅思政处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复核。

       2.教育学项目结项,学校汇总后报辽宁教育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辽宁教育学院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复核。 具体要求省教育厅思政处、辽宁教育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