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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社科课题研究工作,市社科联(社科院)开始组织申报2016—2017年度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截至于2016年10月11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开展研究。要突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立项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立项申请表》。市社科联(社科院)根据申报情况,对部分申报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评审确定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申报人按要求重新填写《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按照资助金额填写经费使用计划。

    四、申报要求

    1.《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2.在研的大连市社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3.要避免同一选题或研究内容的项目申报,避免已获批其他立项的课题再次申报。

    4.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5.提交材料:申报者须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4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经部门审查合格后,报送科研处。同时,将《课题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分别以“姓名”、“部门-汇总表”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附件也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处下载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