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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社科联有关要求,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1.2015年批准立项的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包括批准延期结项的课题)、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现更名为青年课题)、基地课题、科普课题以上课题现统称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

    2. 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

   三、需提交材料

    1.《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或《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4)

    4.结项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实名2份、匿名1份,前3项附实名电子文档。个人提交的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后,由部门统一填报《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见附件5)或《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结项汇总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附电子文档,连同其他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处邮箱

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结项审批书”、“姓名-最终研究成果”、“姓名-决策咨询建议稿”、“部门-汇总表”命名。

    报送材料时,请各部门按课题类别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注:如有在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的课题成果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所在部门要将刊发的期刊和领导批示复印件再单独整理1份,与其它报送材料区分报送省社科联。

    5.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7),经科研处核实后,报送省社科联。延期1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青年课题、基地课题、咨政建言课题不可以申请延期结项)。

     四、2015年度结项资格,请参考:

    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4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

(3)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获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学术大会征文或青年社科成果征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4)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一般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一般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

    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要有“省社科联2015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附件:

    1.2016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2016调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

    3.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4.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决策咨询建议排版打印格式;

5.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

6.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结项汇总表;

7.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