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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6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部门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23-24日。

二、结题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的受理范围是2015-2016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3-2014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缓结项目。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结题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单独装订,一式两份。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份。

《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申请汇总表》(汇总表由部门统一汇总)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四、其他事项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01元(1元银行汇款手续费)。

附件:

1.《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2016版)

2.《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3.《结题申请汇总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