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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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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适应大连区域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研究水平的提高,决定组织开展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面向全市各职业院校及从事职业教育的工作者。实行公开征集、公正评审、择优立项。我市广大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教育研究工作者,同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者均可申报课题。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的课题研究需结合大连市经济发展需求、地区教育资源,着重研究大连市职业教育的热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倡导校企、校政、校校联合申报。本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见附表一:2017年科研课题指南)。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报主持1项课题,成员(含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申报书中的参与成员需经本人签字。

   2.杜绝重复立项,此前已在其他机构获准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和题目申报本次课题。

    3.此前已获研究院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

    2.一般课题:资助经费4000元。

    五、研究时限及预期成果要求

    1.2017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课题为一年,自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重点课题为一年半, 自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2.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20000字以上)和 4000字成果简介(须提供“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20%),还应当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课题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其他期刊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需在学报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著作;

    3)成果应用报告:一般课题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两个以上单位出具,重点课题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四个以上单位出具;

    4)研究成果在市社科院《决策参考》、《学习与研究》和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等要报上刊发或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3.结题成果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材料报送

    1.申报人所在部门应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课题管理职能,对填报的主要内容、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的研究工作签署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研究院。

    2.各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1)《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2份;

    2)《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匿名)》(附件3)一式2份;

3)《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分别以“姓名-评审书”、“课题名称—匿名”、“部门-汇总表”命名,由部门汇总后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3.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14:00   

附件:

    1.《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2.《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

    3.《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匿名)》

    4.《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