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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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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2017年上半年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的受理范围:2015-2016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3年以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缓结项目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结题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单独装订,一式份。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以及《结题申请汇总电子版(分别以“姓名-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姓名-研究报告”、“”)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相关表格也可从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7月415:00

    四、其他事项

    1.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01(含1元汇款手续费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2017版)

附件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2017版)

附件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附件:4:辽宁省职教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