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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与基本要求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凡2016年度批准立项的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均须参加结题鉴定。

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二、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单独装订,一式三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咨询报告及其他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电子版。

统一上报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得上报。

有关表格可登陆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下载。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所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逾期概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2元、重点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3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