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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申报2008年度高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8年度高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辽宁高等学校学术水平的提高,教育厅决定对申报2008年度高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著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著作提出修改意见后,负责统一出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

2. 接受过各类出版资助、补贴或已正式出版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3.对于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的学术著作应,欲申报者须提供与出版社解除合同的证明,方可申报。

4. 著作学术水平经专家鉴定必须达到国内领先以上。

5. 社会科学书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书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2万字。

6. 出版资助仅限于申请者本人的理论(学术)著作。教材、资料、工具书及读物、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不在资助范围。

二、报送要求:

1.《辽宁省高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的纸质书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 截止时间:2008101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辽宁省高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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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