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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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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现发布《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第二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第二批课题指南》),并组织开展课题立项工作。请各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并设专人负责,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大连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根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后期经费资助。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第二批课题指南》分为6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专题及研究方向要求。

2. 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研究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

2.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

(三)研究要求

1.专题一和专题二所属课题不参与统一的立项评审,不必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申报相关课题的负责人应于2020年12月16日前完成研究,并以征文的形式提交一份研究成果(5000字左右,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经学校审查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给予立项并推荐参加相关理论研讨交流。

2.专题三至专题六所属课题参与统一的立项评审,立项后应在半年内完成。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3.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5.课题结项时,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并且提交 “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具体要求以结项通知文件为准。

6.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参与研究课题相近成果,必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将相关发表情况及时反馈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并在申报结项时提供相关情况作为佐证材料,成果发表情况将录入市社科联信息系统。

四、申报程序(仅适用于专题三至专题六所属课题)

(一)申报人须为课题负责人,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汇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报科研处审查。

(二)科研处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审查合格后统一汇总上报

()报送材料包括:

1.《立项申报表》一式3 (实名2,匿名1份);

2. 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 (实名1,匿名1份),建议提供代表性、与课题关联性强的佐证成果,在研各类项目不要列举;

以上材料连同《立项汇总表》由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五)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910:00,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联系人:秦锋祥    0411-86208740(内线8042)

 

附件:1.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第二批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3.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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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