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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提升学校应用研究能力,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辽宁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辽宁“一圈一带两区”战略,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项目)和青年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三类。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重点攻关项目(含智库重点项目)(项目应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1.重点攻关项目支持高校针对辽宁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的重点产业,凝练科学问题、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案要突出特色与创新,明确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2.智库重点项目支持高校立足党和国家科技事业发展需要,聚焦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内容应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研究结果要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

(二)面上项目(含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智库一般项目)(项目应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

1.面上项目支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源头供给。

2.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支持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申报高校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

3.智库一般项目支持高校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结果能够服务我省科学决策。

4.项目主持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项目应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

1.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岗人员。

3.滚动支持项目经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结合本人平台方向、研究方向申报。

2.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要有高校导师、行业导师,同时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且本科生至少一名毕业论文研究选题须来源于本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相关佐证)。

3.若申报人为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项目组成员应有联合高校的导师1人,同时吸纳研究生至少1人,且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研究选题须来源于本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相关佐证)。

4.严格把控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经获批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省A级以上在研项目不得申报。

6.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9月1日,第一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2年,第二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3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7.每个二级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其中青年项目不超过2项。

8.结题成果形式应满足下列至少1项:

A.以第一完成人发表一篇与课题相关、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论文须注明课题来源;

B.被省级及以上报刊(理论版)发表(1500字以上);

C.项目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大复印中心》转载;

D.“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专著,须注明课题来源;

E.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被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并转化为党委、政府文件内容;

F.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二完成人获得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三完成人获得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G.在本课题研究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又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额度在本次资助额度以上)1项;

H.符合学校依托《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自主确定的结题标准。

三、经费使用

1.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2.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1.5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3万/项。

四、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充分发挥二级部门学术委员会的职能,组织好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采取电子版申报,各部门将审核论证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电子版材料包括:《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按推荐项目进行排序;《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实名、匿名;《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实名;《学术承诺书》实名。部门文件夹下每个申报人1个文件夹。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10:00。

 

联系人:秦锋祥  孔翔宇0411-86208740(内线8042)

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3.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

4.学术承诺书

5. 2023 年教育厅基本科研立项问题解答

 

 

 

 

 

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