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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各部门:

    现将“202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省社科规划基金办最新修订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教师申报。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2时。

 

现就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在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中把握发展定位,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辽宁省工作。申报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5日后出生)。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仅可申报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得申报其他类别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申报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政专项、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者不得申报。

三、本年度省社科基金设置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5种类别。

重大委托项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设置13个研究选题,原则上每个研究选题确立1个中标项目;同时,鼓励申请人围绕辽宁振兴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或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自行设计选题,原则上自选选题确立15个中标项目。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附后)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申报项目要以打造一流、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目标,确立选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本年度不再发布《选题指南》,鼓励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辽宁振兴发展等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四、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7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比照项目资助经费金额给予11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或以适当比例予以奖励。

五、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仅限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等24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申请人须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等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我办。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以撤项。

八、申报项目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15000字,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并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各单位向我办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PDF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确保电子版与纸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将《申请书》以学校-姓名命名、《活页》以学校-姓名-活页命名,分别存在1个文件夹。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我办,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2024年度项目申报电子版字样。

十、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根据2024年新修订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活页》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我办不受理高校、科研单位人员个人申报。

十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十二、本年度项目申报日期为2024年8月5日,申报材料纸版送至辽宁会馆(纸质版材料不接受邮寄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