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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 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调研课题立项通知》相关规定,大连市社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范围: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2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2024年立项调研课题如已完成,亦可参加本次结项评审。

2.准备材料:①《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②《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③课题结项最终成果(10000字以上);④咨政建议稿(3000-5000字);⑤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重合度小于30%)。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部门。

3.报送材料:①《结项申请书》实名1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②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咨政建议稿实名1份;“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实名1份;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⑥单位科研部门统一填写的《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科研部门印章)。以上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后,由学校科研部门统一报送到市社科院。(纸质版材料多打印一份)

4.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5.课题结项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6.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7.我校课题结项报送截止时间:电子版9月20日上午9时;纸质版9月24日上午10时

8.课题结项申请书、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邮箱dlsk606@sina.com;课题结项申请书、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盖章后快递至大连市社科院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75号市委党校图书馆403办公室邮编116013,备注请快递员将材料放至北院门岗

    

 

附件:1.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2.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

3.大连市社科院调研课题结项咨政建议稿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