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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法学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为提高旅游法的学术品位,加强国内外旅游法学者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与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拟于2008年10月16-19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召开“全国旅游法学学术研讨会”。
鉴于您在旅游法学研究方面的成就和造诣,热诚邀请您参加本次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旅游法制建设热点问题:理论与实践
  主要议题:
  1、中国旅游立法的模式与资源借鉴探究
  2、我国旅行社经营模式转型中的法律问题
  3、我国景区经营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4、会展旅游中的法律问题
  5、导游人员职业权利的保护问题
二、会议要求
  1、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7日内复函确认是否能参加本次学术研讨会。
  2、若您撰写论文,字数请限制在8000字以内,并请在2008年8月底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会议筹委会。
  3、本次会议将邀请国际旅游法学学会有关专家与会,并请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会后,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并推荐给有关刊物公开发表。
三、会议的时间与地点
  2008年10月16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报到;17—18日开会;19日离会。
四、会议的费用
  1、会务费:每人800元整。
  2、食宿将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会议筹委会联系人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梁老师电话:0731—8872487,E-mail:aijun12@163.com
  汤老师电话:139****1427,E-mail:tangjing1222@163.com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全国旅游法学学术研讨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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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考察须知
会议组将组织代表赴以下两条线路考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费用自理。
A线:张家界三天(张家界森林公园:天子山、黄石寨、十里画廊、金鞭溪、地心之门—黄龙洞)
B线:吉首凤凰三天(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崇德堂、东门城楼、北门跳岩、沱江泛舟、古城博物馆、万寿宫、游奇梁洞、南方长城、德夯苗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