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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辽宁省民办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活动的通知

部门

    为总结和推广我省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在办学、教育和教学实践中所取得的探索、改革和创新成果,宣传和展示辽宁民办教育风采,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辽宁民办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向我校及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征集办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综合或专项的优秀案例。此次征集的目的,首先是建设辽宁省民办教育案例库,为民办教育科研提供实证依据;其次是在辽宁民办教育网、辽宁教育科研微信平台、辽宁民办教育简报等媒体刊登宣传,并择优推荐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体,以宣传我省民办教育取得的成就、贡献和经验;再次是在优秀案例的基础上形成反映民办教育成就和经验的决策咨询建议,争取领导关心和政策支持。现将有关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征集范围

    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在发展战略、办学实践、学校治理、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学生工作、就业创业、校企合作、推动区域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具有一定特色的综合或单项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撰写要求

    1. 案例是真实发生的,有关数据实事求是,不夸大虚报,编写过程中不掺杂任何个人主观评价。

    2. 案例以文字和数据为主,可附加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案例的表现方式。

    3. 结构合理,案例编写要遵循规范的逻辑与体例,避免行文冗余。正文可包含实施背景、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等。

    4. 要求单项案例字数3000—6000字,综合案例不超过10000字。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6个,题目黑体三号字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字,正文仿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三、活动有关安排

    1. 本次征集活动设优秀案例奖,由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颁发优秀案例获奖证书,并将编入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案例库,由辽宁教育研究院颁发入选证书。

    2.案例征集将作为协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随时接受案例提供。协会将于2017年6月开始对征集的案例进行集中整理和系统宣传,请各部门2017年5月2210:00提供本批案例。

    3. 材料报送:各部门将报送的案例及附件1、2的电子版一份发至科研处信箱:keyanchu80421@126.com,邮件名称为“部门+征集案例”。

4. 如提供的案例只提供案例库用于科研和决策咨询,不希望公开宣传及与同行共享,请于案例上注明,协会将尊重案例提供者的意愿。

附件1:民办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备案表

附件2:民办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汇总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