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4人:
王月、王庆、史迎霞、刚红光、刘莉、刘钊、刘先雨、李海红、杨锐、邱瑛、范丽军、曹洪珍、靳晓光、鲍彩莲
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人:
于汶艳、王黎丽、牟莉莉、吴荻、邹晓凡、张硕、陈晶晶、班伟、夏传真、徐晓颖、董玉华
公示期为7月14日至7月21日。
如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14年7月21日以前,拨打电话:86208715(内线8025)、86208267(内线8045),与人事处联系,或通过办公平台发给人事处路平、牟莉莉、肖平平。
人事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