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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新教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关于2012年新教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委、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二)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9月1以后毕业分配和调入我院工作的新教工(去年已经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参加)。

二、培训内容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为“校本”专题培训、“通识”专题培训和教学实践三部分

1“校本”专题培训见附件一。

2.通识”专题培训:

《高等教育理论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等教育心理学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教育法规专题》   16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伦理规范专题》   16学时  (考试)

3.教学实践培训:由所在部门组织,在教师指导下试讲一门课程,课程结束后试讲教师进行自我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三、培训时间

1.“校本”专题培训:

2013913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2.“通识”专题培训: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学员考生可点击http://www.lnnu.edu.cn(辽宁师范大学)→人才培养→高师培训→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学员考生注册页面进行登录。网上报名时间为91-9月30。(未进行网上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培训时间为10月至11,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课表另行通知。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规定,参加课程考试(通识培训)的教师交考务费80元,培训费200元,1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培训教材请在报名时统一认订(教材费70元,一套四本)。

3.教学实践:请各系自己组织进行,在本学期内完成。

四、考试与考核

1.“通识”培训后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进行网络报名后打印准考证,粘贴证明照片),考试合格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时间为1123日。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只需参加校本培训。

3.教学实践(4课时)的考核由各系组织,内容包括听课、备课、试讲、技能训练等,并将教学实践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4.在培训的过程中,将实行考勤制度。“通识”专题培训缺课达到1/3的教师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如请假必须有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律视为缺席。

5.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将通知院系,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新教工转正定职、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校本培训时间表

附件二:高师培训中心文件

 

 

 

 

 

                                              人事处

201395

 

 

 

 

 

 

附件一:

2013年度新前培

校本培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我院2013年度新教工岗前培训校本培训时间及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时间

 

负 责

部 门

 

备注

913

8:30930

宣布培训班开班

院领导

人事处

图书馆

第一会议室

 

 

学员自我介绍

人事处

 

观看学院宣传片

人事处

网络中心

 

930-1030

学习教师手册等有关文件《教职工考勤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人事处

 

10301100

参观校史馆、图书馆

人事处

图书馆

 

1400-1700

网络培训:如何讲好一门课

人事处

网络中心

讲座楼101

 

914

8301200

网络培训:提高教学水平,争当受学生欢迎的好老师

人事处

网络中心

讲座楼103

 

14001700

网络培训:青年教师在课堂上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人事处

网络中心

讲座楼103

 

1700

培训结束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对象为201291日以后毕业分配和调入我校工作的所有新教工(包含行政、教辅、后勤部门);

2.参加培训教工913日上午825前入场签到;

3.不能参加的教工应由所在部门统一出证明,详细说明事由,否则视为岗前培训不合格。

 

 

 

 

 

附件二:

辽高校师训字[2013]1

────────────────────────

关于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组织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辽高校师训字[200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切实组织好本年度的岗前培训工作

为保证和提高培训质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定期对各培训点学校“通识”部分的集中培训和“校本”部分培训计划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检查岗前培训的教学工作。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高校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培训职责,切实落实好《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要求和管理程序,继续把提高岗前培训质量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要切实保证授课时数,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课时。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控制好培训规模,人数过多的应分期组织培训。

二、2013年培训点学校设置

根据今年各高校的培训需要,经研究决定以下17所高校为2013年岗前培训点学校,负责“通识”部分的集中培训以及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东北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渤海大学               辽宁医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东学院

各高校可就近选择培训点学校。

三、培训教材的发放

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分别委托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地区)、渤海大学(锦州地区)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大连地区)负责发放,其他各高校分别到以上三个单位领取所需教材,负责发放教材的单位请做好教材发放和书款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费用

培训费、考务费、教材费标准仍按原收取标准执行。

五、网上报名方法、考试时间

学员考生可点击http://www.lnnu.edu.cn(辽宁师范大学)→人才培养→高师培训→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学员考生注册页面进行登录。

1.网上报名时间为91-9月30

2.学员所在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011日。

3.各主考学校统计学员考生人数、安排考试事宜截止日期为1031日。

4.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落实全省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时间为111日—1122日。

51123日,全省岗前培训“通识”部分统一考试。

 

六、几点要求

1.各培训点学校请将课程表(授课教师及职称)于开课前一周通过Email报至中心培训咨询部。

2.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登录中心网站。

3.准考证请按网上考试报名系统设置的统一格式,由各主考学校自行下载打印、粘贴照片发放。

4.参加补考的教师按上述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报名,并注明补考及科目。

联系人:陈春光       电话:0411-82158139

Emailttcbgs@lnnu.edu.cn

 

                              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3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