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新教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委、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二)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9月1日以后毕业分配和调入我院工作的新教工(去年已经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参加)。
二、培训内容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为“校本”专题培训、“通识”专题培训和教学实践三部分
1“校本”专题培训见附件一。
2.通识”专题培训:
《高等教育理论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等教育心理学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教育法规专题》 16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伦理规范专题》 16学时 (考试)
3.教学实践培训:由所在部门组织,在教师指导下试讲一门课程,课程结束后试讲教师进行自我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三、培训时间
1.“校本”专题培训:
2013年9月13日至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2.“通识”专题培训: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参加。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学员考生可点击http://www.lnnu.edu.cn(辽宁师范大学)→人才培养→高师培训→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学员考生注册页面进行登录。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未进行网上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培训时间为10月至11月,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课表另行通知。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规定,参加课程考试(通识培训)的教师交考务费80元,培训费200元,1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培训教材请在报名时统一认订(教材费70元,一套四本)。
3.教学实践:请各系自己组织进行,在本学期内完成。
四、考试与考核
1.“通识”培训后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进行网络报名后打印准考证,粘贴证明照片),考试合格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只需参加校本培训。
3.教学实践(4课时)的考核由各系组织,内容包括听课、备课、试讲、技能训练等,并将教学实践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4.在培训的过程中,将实行考勤制度。“通识”专题培训缺课达到1/3的教师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如请假必须有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律视为缺席。
5.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将通知院系,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新教工转正定职、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校本培训时间表
附件二:高师培训中心文件
人事处
2013年9月5日
附件一:
关于2013年度新教工岗前培训
校本培训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我院2013年度新教工岗前培训校本培训时间及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
时间 |
内 容 |
负 责 部 门 |
地 点 |
备注 |
9月13日 |
8:30—9:30 |
宣布培训班开班 |
院领导 人事处 |
图书馆 第一会议室
|
|
学员自我介绍 |
人事处 |
|
|||
观看学院宣传片 |
人事处 网络中心 |
|
|||
9:30-10:30 |
学习教师手册等有关文件《教职工考勤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
人事处 |
|
||
10:30—11:00 |
参观校史馆、图书馆 |
人事处 图书馆 |
|
||
14:00-17:00 |
网络培训:如何讲好一门课 |
人事处 网络中心 |
讲座楼101 |
|
|
9月14日 |
8:30—12:00 |
网络培训:提高教学水平,争当受学生欢迎的好老师 |
人事处 网络中心 |
讲座楼103 |
|
14:00—17:00 |
网络培训:青年教师在课堂上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
人事处 网络中心 |
讲座楼103 |
|
|
17:00 |
培训结束 |
|
|
|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对象为2012年9月1日以后毕业分配和调入我校工作的所有新教工(包含行政、教辅、后勤部门);
2.参加培训教工9月13日上午8:25前入场签到;
3.不能参加的教工应由所在部门统一出证明,详细说明事由,否则视为岗前培训不合格。
附件二:
辽高校师训字[2013]1号
────────────────────────
关于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组织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辽高校师训字[200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切实组织好本年度的岗前培训工作
为保证和提高培训质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定期对各培训点学校“通识”部分的集中培训和“校本”部分培训计划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检查岗前培训的教学工作。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高校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培训职责,切实落实好《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要求和管理程序,继续把提高岗前培训质量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要切实保证授课时数,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课时。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控制好培训规模,人数过多的应分期组织培训。
二、2013年培训点学校设置
根据今年各高校的培训需要,经研究决定以下17所高校为2013年岗前培训点学校,负责“通识”部分的集中培训以及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东北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渤海大学 辽宁医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东学院
各高校可就近选择培训点学校。
三、培训教材的发放
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分别委托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地区)、渤海大学(锦州地区)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大连地区)负责发放,其他各高校分别到以上三个单位领取所需教材,负责发放教材的单位请做好教材发放和书款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费用
培训费、考务费、教材费标准仍按原收取标准执行。
五、网上报名方法、考试时间
学员考生可点击http://www.lnnu.edu.cn(辽宁师范大学)→人才培养→高师培训→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学员考生注册页面进行登录。
1.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
2.学员所在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
3.各主考学校统计学员考生人数、安排考试事宜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4.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落实全省岗前培训考试工作时间为11月1日—11月22日。
5.11月23日,全省岗前培训“通识”部分统一考试。
六、几点要求
1.各培训点学校请将课程表(授课教师及职称)于开课前一周通过E—mail报至中心培训咨询部。
2.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登录中心网站。
3.准考证请按网上考试报名系统设置的统一格式,由各主考学校自行下载打印、粘贴照片发放。
4.参加补考的教师按上述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报名,并注明补考及科目。
联系人:陈春光 电话:0411-82158139
E—mail:ttcbgs@lnnu.edu.cn
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