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答辩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教师发展委员会评议,现将符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人员公示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于河 王玉霞 王金杰 王娜 王晓宇 尹平 刘畅 关雪梅 孙树鹏 李琨 杨雨丰 杨娜 张英 张铁强 张焕新 张馨 邵凯旋 金晓丹 赵红娟 赵璐 侯建峰 姜春媛 韩兵 焦朝霞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马秀欢 王丹 王欢 王树辉 吕汝泉 吕楠 刘冬妮 刘臻 李华忠 杨亮 沈真波 张臣 徐伟 韩德龙
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0月13日。
如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17年10月13日以前,拨打电话:86208715(内线8025)、86208267(内线8045),与人事处联系,或通过办公平台发给人事处路平、于昕。
人事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