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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25号)、《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3〕7号)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细则》(辽人社发〔2018〕8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人数

符合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全校推荐选拔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层次人选5人,“千”层次人选6人,“万”层次人选8人。

二、推荐选拔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各层次人选具体选拔条件:

(一)“百”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千”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对未入选过“千”层次人选或入选“千”层次未满三年,但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推荐单位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4.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二)“千”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万”层次人选资格满二年(对未入选过“万”层次人选或入选“万”层次未满二年,但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推荐单位同意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3.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万”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2.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有关表格材料,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所在部门依据推荐选拔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人选工作业绩、相关证书、所获奖项、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并采取适当方式择优产生推荐人选,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7月31日前将附件1-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推荐选拔工作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校推荐选拔人选。

(四)人选公示。经学校评议通过的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五)人选上报。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部门推荐选拔意见书(包括推荐选拔人选、推荐选拔人选过程、部门审核评议情况等)

(二)候选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做成PDF一起上报(详见附件1)。

(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试两份。

(四)《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方式:86208715、86208267

     联系人:路平  于昕

 

附件: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申报材料(装订目录)

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登记表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