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鉴于部分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和损坏、信息有误等情况,现对有关补发换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要提供材料
1. 持证人书面申请;
2.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人事处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5.小二寸彩色证明照片一张(与换发申请表照片一致)。
6.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损坏或有误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需要补发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于9月20日之前,准备好所需要材料,交人事处统一办理。
联系人:肖平平 联系方式:0411-86208267(8045)
附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