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旅顺口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旅顺口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9及2020年度已申请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贴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本次不可再次申请。
本次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大连市户口,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
2、2021年11月前入职我校,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月以上
二、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1.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住房补贴方式。
2.标准为: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按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4. 与我校签订的有效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封面页、期限页、双方签字页);
5.申请之日前,在本市缴纳1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业务印章)。
以上申请材料,由申请人统一形成图像格式文件(照片或截图),保证图像清晰可辨,并按上述1—5项的顺序插入电子文档,转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详见附件2);
6、《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附件1),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因涉及资格审核和补贴发放,申请人应注意准确填写信息。其中,“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名称”项,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借记卡号”项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号(须是中国建设银行一类卡,全国开卡)。
四、办理流程
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疫情防控通知,本次申报由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开展线上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以“姓名_申请住房补贴”为邮件名,以包括申请材料1-5项的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_申请材料”)、《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表》为邮件附件,于2021年11月27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具体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发送申请邮件到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业务专用电子邮箱为(zfbt_lsk@163.com)。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在发送申请邮件前,将电子邮箱设置为收件人收件成功反馈回执模式,确保申请邮件被收件人电子邮箱成功接收,以及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电子邮件。对存在发错邮箱、材料不全、信息不清等情况的申请人,应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重发申请邮件。
附件1: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
附件2:姓名_申请材料(PDF示例)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