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0年度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及补贴标准
全市遴选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紧缺人才”身份参加本次遴选: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
2.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9-2020)》确定的岗位标准条件;
3.在连全职工作累计满5年并缴纳社会保险(截止到2020年12月);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二级以上技能职业资格(等级),且取得时间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且被认定为我市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青年才俊,可不受上述(一)中2-5条限制,以“青年才俊”身份参加本次遴选。
同时符合“紧缺人才”和“青年才俊”条件的,需选定一个身份参加遴选,本次遴选结束前不得更改。
(三)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2019年4月22日以后来连工作,且被我市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
3.2019年4月21日以前(含)已在我市全职工作,且被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享受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目录(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申报表》(此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连缴纳社保的证明;
5. 申报单位出具的申报人符合我市紧缺岗位标准条件及全职在岗工作5年的证明(模板见附件6,一式二份),以青年才俊身份参加遴选的申报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6.申请人2020年度工作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个人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附件2)、《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学校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选,拟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12月7日14:00前
联 系 人:咸哲
联系电话:0411-86208267 (8045)
报送地点:办公楼321室
附件: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9-2020)
申报材料附件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