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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印发)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0年度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及补贴标准

全市遴选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紧缺人才”身份参加本次遴选: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

2.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9-2020)》确定的岗位标准条件;

3.在连全职工作累计满5年并缴纳社会保险(截止到202012月);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二级以上技能职业资格(等级),且取得时间不晚于20201231日。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职工作,且被认定为我市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青年才俊,可不受上述(一)中2-5条限制,以“青年才俊”身份参加本次遴选。

同时符合“紧缺人才”和“青年才俊”条件的,需选定一个身份参加遴选,本次遴选结束前不得更改。

(三)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2019422日以后来连工作,且被我市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

3.2019421日以前(含)已在我市全职工作,且被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1. 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享受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目录(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申报表》(此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连缴纳社保的证明

5. 申报单位出具的申报人符合我市紧缺岗位标准条件及全职在岗工作5年的证明(模板见附件6,一式二份),以青年才俊身份参加遴选的申报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6.申请人2020年度工作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个人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附件2)、《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学校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选,拟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1271400

人:咸哲

联系电话:0411-86208267 8045

报送地点:办公楼321


附件: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9-2020

申报材料附件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