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旅顺口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紧缺人才,落实紧缺人才政策,充分释放紧缺人才政策红利,旅顺口区将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材料报送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3、审核公示。经审核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www.dlls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旅顺口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申报材料
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9、《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10、《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报事项告知书》(签字盖章)。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12月8日14:00前
联 系 人:咸哲
联系电话:0411-86208267 (8045)
报送地点:办公楼321室
附件:引进城市紧缺人才申报材料附件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