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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顺口区2021年第四季度引进城市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旅顺口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紧缺人才,落实紧缺人才政策,充分释放紧缺人才政策红利旅顺口将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11日起,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材料报送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3、审核公示。经审核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旅顺口区政务信息网(www.dlls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旅顺口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申报材料

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9、《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10、《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报事项告知书》(签字盖章)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1281400

人:咸哲

联系电话:0411-86208267 8045

报送地点:办公楼321



附件:引进城市紧缺人才申报材料附件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