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经6月2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为处级建制,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辽宁省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水平;牵头协调各院、系、教学部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考核审查,开展新入职教师岗前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协助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组织推荐工作,依法依规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处理;建立完善教师职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为稳定教师队伍,建设国内一流民办本科大学奠定人才基础。(党委工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