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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有组织科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发展项目四类。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自主选题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支持学校结合自身优势,面向科学前沿、国家战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立研究课题。鼓励青年教师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与基础研究;鼓励学校围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在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鼓励学校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以国家战略需求和服务区域建设为导向,围绕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技术创新;鼓励以培育国家级项目为目标组织科学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学校整合已有的国家、省级创新团队资源,持续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挖掘潜力,支持优秀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科技增长点;支持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人才组建新的创新团队,设立重点科研任务开展科学研究。主要分为:

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用于支持优秀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团队前期已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由3-5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学科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开展交叉学科的创新研究,至少跨2个一级学科。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且获得过省级、校级创新团队的支持,团队骨干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青年人才团队项目:用于支持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人才组建的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独立取得过系统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师德表现。

(三)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学校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围绕我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4 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 22 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的创新需求,充实科研平台现有研究领域或开展新的研究方向;支持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含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际合作基地、学科交叉平台等)进行的研究工作。

项目申报人应为辽宁省教育厅获批科研平台主要成员,研究内容必须契合科研平台研究方向。可署名平台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必须署名平台名称,方可认定为平台成果。

(四)创新发展项目

创新发展项目支持学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紧迫需要,建设高水平科研设施,推进重大创新基地实体化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整合优化科教创新资源,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积极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深度参与辽宁实验室、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沈抚科创园建设,助力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切实解决企业需求,资助期内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签订日期可自2024年1月1日算起),完成单项技术服务合同进款不少于20万元或单个专利转让金额10万元以上。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结合学科专业方向申报。

2.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且本科生至少一名毕业论文研究选题须来源于本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相关佐证)。

3.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支持 40 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4.严格把控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省教育厅基本科研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结项的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负责人、有B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前期研究基础薄弱的不建议申报。

5.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如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6.项目研究周期为 2—3 年(起始时间为91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7.基本科研项目所有类别研究成果不可交叉使用,每一项研究成果只可用于1个项目结题使用。

8.结题成果形式应满足下列至少1项鼓励成果以团队形式产出

1)负责人资助期内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

3)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1部。

4)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的提案建议、资政报告被省市级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1项以上。  

5)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二完成人获得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三完成人获得市级社科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6)符合学校依托《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自主确定的其他成果。

三、经费使用

1.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2.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3万/项。

四、时间安排

(一)具体指标直接下达至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根据申报要求,充分发挥二级部门学术委员会的职能,组织好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采取电子版申报,各部门将审核论证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电子版材料包括:《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按推荐项目进行排序;《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实名、匿名;《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实名;《学术承诺书》实名。部门文件夹下每个申报人1个文件夹。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48月23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锋祥  孔翔宇0411-86208740(内线8042)

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3.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

4.学术承诺书

乐动官方网站,乐动(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部

20248月16